福建省教育厅文件
号
福建省教育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书
第39号(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)
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: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》、教育部《高等学校章程制定暂行办法》,你校党委会审定通过并报我厅核准的《福建林业职业技术学院章程》,经我厅高等学校章程核准委员会评议,2016年6月6 日教育厅第4次厅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,现予核准。
核准书所附章程为最终文本,自即日起生效,未经法定程序不得修改。你校应当以章程作为依法自主办学、实施管理和履行公共职能的基本准则和依据,按照建设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制度的要求,完善法人治理结构,健全内部管理体制,依法治校、科学发展。
福建省教育厅
2016年6月12日
附:1.
2.